登录  注册 退出
桂林跑腿公司
13977301517
  1. 首页 > 办事指南

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病历复印须知及复印流程

作者:桂林速派跑腿2021-01-20 18:22:21
支持键翻阅图片
|列表查看

病历复印须知:

1、为了保障病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,非病案科复印的病案资料一律不予盖本科室的病历复印公章。拿到外院会诊用的检查、检验单无需病案科盖公章。

2、因出院病历到达病案科及病历整理上架均有明确流程,故需复印请于患者出院15天后到病案科依规办理。

3、按照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中规定,申请复印者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复印。中国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为居民身份证(原件)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。具体流程以及需要的证件见(病历复印流程)

4、按照国家卫计委下发的《医疗机构病理管理规定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可以复印的范围为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,医嘱单,入院记录,手术同意书,麻醉同意书,麻醉记录,手术记录,病重(病危)患者护理记录,出院记录,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,特殊检查(特殊治疗)同意书,病理报告,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,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,不允许复印的病历范围是:病程记录,死亡患者病例讨论记录,疑难病例讨论记录,会诊记录等。

5、按照国家卫计委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,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。工本费:0.5元/张

6、病案调取、复印、咨询均在窗口,工作日(8:00-12:00,14:00-17:30)均可复印病案资料。

【此处本工作室订正:下午工作时间为:14:30-17:30,请办事员特别注意,避免过早前往浪费不必要的时间】

7、未尽事宜,请咨询此窗口工作人员,复印等候请保持安静!请勿吸烟!谢谢!


病历复印流程

申请人为患者本人

1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。


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

1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。

2、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。


申请人为患者监护人

1、患者与监护人户口簿原件。

2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。

3、患者身份证原件。


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

1、患者死亡证明

2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/死亡患者与法定证明材料

3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/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授权委托书。


公安、司法部门

1、相关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(介绍信)

2、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

3、经办人的有效工作证明原件

4、患者的相关信息。


保险机构

1、保险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(介绍信)

2、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工作证明原件

3、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/死亡患者需提供患者法定继承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4、保险合同复印件


填写《病历复印申请单》正反面  此照片为扫描件(请认真仔细填写)

1-2101201U309392.jpg

1-2101201U3125S.jpg



交给病案室窗口工作人员


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复印数量开具收费单


拿着收费单到住院部一楼“复印费缴费窗口”缴费


缴费单给工作人员,并领取复印的病历材料。